转发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注册及新生完善个人学籍信息的工作通知
作者: 已浏览:50次 更新日期:2023-09-13
各相关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69号)及《宁波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18〕104号)的规定,在学研究生每学期注册1次,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报到注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范围:在学博士生及硕士生。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
1.研究生持本人研究生证于2023年9月8日——9月22日之间至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学生到校情况及缴费情况于9月28日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注册;
2.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当事先请假或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或“宁波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单”),批准后方为有效。无正当理由在开学两周内未注册,视为自动退学;
3.学校规定注册时间截止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当及时核实未注册人员情况,确认未报到或作自动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表》、《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于9月28日前交研究生院。
三、研究生新生注册
1.根据学校开学安排,2023级研究生新生9月13日来校报到。新生完成报到后,于9月13日至24日期间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ehall.51cg-vip.com/new/index.html),我的学籍中,核对完善个人信息并确认。9月28日前,学院审核完成新生学籍信息;
2.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的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9月27日前,各学院确认未报到注册的研究生新生名单,将《宁波大学研究生拟作取消入学资格情况学院汇总表》,由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
四、注册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校规定注册时间截止后,将相关表格于9月28日前交研究生院;
2.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督促各年级研究生完成本学期的研究生证学期注册等工作;
3.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督促2023级研究生于9月24日前完成个人学籍信息的完善,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6。
联系人:余荷贞,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888027,办公地址:安中大楼606室
附件 1.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情况汇总表
2.宁波大学研究生拟作取消入学资格情况学院汇总表
3.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
4.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
5.宁波大学研究生暂缓注册申请单
6.新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操作指南
文章来源://graduate.51cg-vip.com/info/1019/18496.htm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9月7日